一、项目概况
乐山实验小学拟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的方式,选择5家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,来组织实施我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。
二、比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。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5.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7.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列表中,严格遵守《政府采购法》等法律法规。
三、报名办法
本项目无需报名,比选申请人按照本公告自行准备比选资料,于2024年6月14日14:30递交比选资格资料(密封,盖鲜章),交学校办公室(教学楼5楼)。
四、比选时间、地址
通过纪检组、总务处、邀请政府采购专家库的专家,共同审核竞标单位。比选申请人带上密封好的比选材料(自制:包括项目名称、竞标单位、日期;盖鲜章),于2024年6月14日15:00在乐山市实验小学五楼会议室进行比选,逾期不到,视为弃权。
五、比选需提供的资料
1.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一份,加盖鲜章);
2.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(加盖鲜章、双方签字)、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一份,加盖鲜章);
3.项目报价书(一份,加盖鲜章);
4.提供资格要求的承诺书(一份,加盖鲜章);
5.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列表证明材料(一份,加盖鲜章);
6.其它证明资料(一份,加盖鲜章)。
六、联系人及电话
联系人:周老师
联系电话:15884385183 0833-2443884
八、比选成交原则
综合评分
九、附则
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乐山市实验小学
乐山市实验小学
2024年6月6日